金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因提取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但通常都需要一些基本材料,并建议提前准备。以下是一些常见提取原因及其所需材料:
身份证明:
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需委托他人代办,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。
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账户信息:
用于接收提取资金的银行储蓄卡(折)原件及复印件。
购买自住住房:
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是二手房,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:
规划、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。
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
离休、退休:
人事、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无法提供离退休证的,可提供人事、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。
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:
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。
市(县)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。
出境定居:
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。
偿还购房贷款本息:
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。
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,还需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。
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:
房租发票或租赁合同。
家庭工资收入证明。
其他特殊情况(如重大疾病、自然灾害等):
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如诊断证明、病案、医疗费用发票、突发事件证明等。
提前准备:由于金华公积金提取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审核,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,以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提取时间。
咨询当地政策:不同地区的金华金华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有所不同,建议申请人在提取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,了解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。
保留原件:在提交材料时,请确保保留好所有原件以备后续需要。同时,复印件需清晰可辨,以免影响审核进度。